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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概念以及内容

2024-04-30 11:50:28发布   信息编号:13220360  
公司: 西宁驰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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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指人民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三、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对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活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的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回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事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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